根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面试等事项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面试考生资格审核及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1.合格分数线。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和排名已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公布,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
2.资格审核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人数分段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1)无需体能测评的职位。招录人数1—3人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人数4—5人的,按照1︰2.5的比例确定,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点的向下取整数值,分别为前10名和前12名。
(2)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考虑到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存在一定的淘汰率,且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因此以考生自愿为基础将体能测评的比例扩大到1:4,对因扩大比例而进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考生,资格审核时需签订相关告知书(附件1)。
3.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工作由各有关招录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其中:市直招录单位负责本单位拟面试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由市级部门负责本系统拟面试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县(区)委组织部负责本区域内拟面试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
4.资格审核方式。通过广东省公务员考录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审核。考生应在招录单位规定时间内将要求的材料图片上传至公务员考录管理系统。
5.资格审核时间。资格审核安排在4月10日至16日进行(考生须于4月14日前上传资料),逾期不再进行审核。递补考生按招录单位要求及时上传材料,4月18日前完成递补考生资格审核。
6.各招录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考生原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现不能使用的,请主动与招录单位联系。
二、资格审核的程序和要求
1.考生上传审核材料。考生须在指定时间通过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相关审核资料照片(jpg格式),上传照片需清晰、准确,以便审核。
2.资格审核。招录单位根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有关要求严格把关,审核考生照片及信息、重点审查考生年龄、籍贯或生源地、报考职位类别、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执(职)业资格、是否属应届毕业生、是否属不得报考及应当回避的对象等事项,对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加强审核。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取消面试资格的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面试的,可在同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顺位依次递补。
3.注意事项: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4.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请密切关注中国潮州政府网(http://www.chaozhou.gov.cn/)有关面试、体检公告信息。
三、资格审核考生上传提交材料要求
(一)考生须上传的资料清单
1.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并在“报考人员承诺”栏签名);
2.居民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号面);
3.居民身份证反面(签发机关面);
4.户口簿户主页;
5.户口簿本人页;
6.学历证书(如已持有须上传,目前没有则不用);
7.学位证书(如已持有须上传,目前没有则不用);
8.学生证封面及内页(国内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
9.就业推荐表(含成绩单,国内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
10.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以下第二点)。
(二)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证明,并加盖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公章。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入伍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按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以及测评项目和标准由招录单位在资格审核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上传真实的资格审核材料,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不按规定时间上传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核的,招录单位可从报考相同职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请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靠近报考职位按面试比例确定的最后1名资格审核对象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留意招录机关的通知,以便需要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或逾期未上传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附件:1.2024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
2.潮州市各招录机关联系电话
中共潮州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9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doc附件2:潮州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咨询电话.xlsx